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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的几点说明

发布日期:2021-11-11    作者:梁大鑫     来源: 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办公室)     点击:

各单位:

近两年,学校合同签订数量持续增多。为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审核效率,让数据多跑、师生少跑,尽量实现一次办结,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合同管理办法》,现就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合同签订的一般步骤。以仪器设备购置为例,先后顺序是:①提交采购申请并获得批准→②确定合同相对方并商定合同初稿→③提交OA系统合同审核流程进行审核→④根据审核意见与对方协商修改并确定最终稿→⑤对方在审核通过后的最终稿签字并盖章→⑥学校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⑦加盖学校合同用章。

2.在合同审核流程中,如无需其他部门会签,请经办人在承办单位负责人审签后,直接选择“提交至政策法规办”,无需选择具体人员;政策法规办经审核后,如提示其他部门会签的,由经办人根据提示意见提交相关部门会签。

3.经办人在合同审核流程上收到“可用印”提示的,说明已审核完毕,请于10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审核表及对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最终文本到政策法规办合同管理科盖章。

4.合同审核完毕后,因特殊情况超过10个工作日用章的(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承办单位应提供补盖合同用章的情况说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合同文本一并提交至政策法规办合同管理科。

5.应在合同签订后再开具发票,即发票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

6.对采购设备或货物的,建议使用学校设备(货物)购销合同书范本,请在政策法规办部门网站下载,网址:https://ghfgb.nefu.edu.cn/info/1152/1372.htm。

7.对需经实验室管理处审批的仪器设备采购,在提交合同审核流程时,需一并上传审批通过的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

8.考虑到目前老师出入校园不方便和学校工作实际,尽量避免线下审核可能反复的情形,对于标的额不足人民币5万元的购销合同,也可通过学校OA系统合同审核流程进行在线审核,待在线审核完毕后,再由经办人到政策法规办合同管理科盖章。

特此说明。

地 点:综合办公楼1016室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82192092



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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