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我所将对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09年以前(含2009年)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010年所立项目也可参加本年度结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及标准
1.结题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验收书》一式3份,项目研究报告2份,项目成果原件1份(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等)。
2.对有关项目所提交成果材料的要求:
(1)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或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项目实施过程和采用的方法;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及应用价值;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论文: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至少1篇教研论文。
(3)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5)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6)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也应有相关成果。
三、结题验收办法
1.结题验收材料和汇总表请于2011年12月12日之前由各单位教学秘书或相关负责人员统一报送至高教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04室),同时将研究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j82191704@163.com,逾期恕不受理。
2.项目验收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进行。对于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予以结题验收,并颁发结题证书。对于拖延项目结题时间者,我所将撤销已立项课题及配套经费,并取消该主持人三年内申请教改项目的资格。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我校教研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乜晓燕 电话:82191704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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